法律问答

婚姻问题只办了酒席没有结婚证周岁17虚岁18 由于刚结婚的第一个晚上跟男的在一起办事了 第二天第三天 之后身上来事了男方给女的下的性药 很刺激身体在来事的时候下的药 害的女身上来了一个月的月经导致贫血买了药男的就出去上班了工作了 过了两个月多回来了 男的跟女的在一起办了一次性 之后女的看男的手机上面都是跟女的暧昧的记录在上面还说自己没有结婚 女的都有记录图 之后男的就去他父亲面前说 女的不让做爱怎么样 由于男的天天玩电脑躺到床上就是做爱 换成谁 谁也不愿意 每天躺到床上就跟女的说什么样子的女人睡起来爽睡起来舒服 还说女的小面水很大 女的无法面对这个男的感觉跟尴尬很龌龊 女的跟他的父母聊天把所有的事情说了 女的父母说你好好哄哄他让他出去上班你就不压抑什么了 说的这几句话让男的看见了 男的就开始找事 一家子人都反抗女人 女人现在快崩溃快疯掉

2018-09-18 10: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
    (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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