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衣食住行18年已离婚一年,男性赖在女性家不动,两个人再次一起生活大半年,男性忽然过世,离婚前彼此相互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男性人死之后,一切丧事女性家购置,现男性亲属要死亡证领到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死之后花费,问女性应当该怎么办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由保险人按照人身保险
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受益人,同时《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
办理死亡证明的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需要证件: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系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