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是经过别人介绍和老公相亲认识的,当时年龄小也不懂什么就觉得和老公家离的很近就同意了。2010年底结的婚半年后怀孕了,在2012年2月份生了一个女儿。从结婚到女儿一两岁的时候老公对我都不好,自私的很还很花心,我们吵过 他也动手打过我,做什么事从来都不会考虑我的感受,可能是相亲吧没有什么感情基础,那时我脑子里一直有要和他离婚、逃离他的生活的念头,可看看自己年幼的女儿就狠不下来那个心了。这几年我从对我老公爱的死去活来到渐渐的对他死心没什么感觉 只想着离开他可又舍不得女儿,又不想这样为了女儿凑和的过 那样过的太压抑了。现在我对我老公没了以前的热情也不对他好了,他反而开始慢慢对我好了。可我那曾被他伤过的心一直接受不了他对他很排斥,我也曾试着接受改变可我内心实在接受不了排斥的很 这让我很苦恼。虽然他现在对我好了,可我心里还是想着要和他离婚,我说服不了自己的心。我给他提过要离婚,他不同意。我就说如果不同意那就去起诉,他说我起诉他也不同意离婚。我想问一下就像现在他开始学着对我好了,他不同意离婚,可我又想和他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9-18 10:4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

      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