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间内。女方提出离婚,男性要承担宝宝的所有花费及女性的衣食住行吗?

离婚
2020-04-06 14:1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孩子一岁之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起诉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
    诉讼离婚在被告方户籍地或暂住地(需办理暂住证连续居住满1年的) 有需要的话,可以打电话或来访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