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钱不还,借到10月,说要付11月20日左右,由于某些原因推迟到12月20日左右,到目前为止,没有信,没有借记,只有QQ聊天记录,该怎么办?

2020-04-06 15:4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借款诉讼中需要有借条和银行汇款凭证组成证据链,法院则根据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是否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根据您的陈述,本案中您缺乏借条,而代替的是手机短信、微博、QQ等聊天记录(以上通称为电子数据)。
    2013年生效的《民事诉讼法》是认可手机短信、微博、QQ等聊天记录的电子数据作为判决依据的。因此,若您提供的上述电子数据能够与您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单)形成证据链,即能相互印证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您诉讼请求,您能够要回对方所欠的借款。

      注意:上述电子数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法院,保证提供的书面形式提供的电子数据与原电子数据所表达的内容一致。
  • 可以先找对方协商,经协商不成对方仍不还钱的,数额较大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方式维权。
  • 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向法院主张对方支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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