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星期五开电瓶车逆向行驶,前边的买车人电瓶车开的迅速,那时候急刹撞倒我朋友车里人摔在地底,那时候沒有警报,车开快的买车人那时候不愿看医生看,说没什么事,直至星期二说骨裂了,打电话盆友了,我想问一下法律法规怎么解决

2020-04-06 16:1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国家关于交通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那么关于车辆逆向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关于这一点请看下文解说。
    一、关于车辆逆向行驶的相关处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amp;amp;amp;amp;《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先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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