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12年,部门经理的部门,现在公司以战略调整为理由,废除我的部门,公司领导进行对话,希望我去别的员工的部门,参与停职减薪,我不能接受。 如果我不同意的话,要符合两倍的赔偿标准吗?

2020-04-06 17: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要调岗降薪,可以找出若干理由来(比如说你业绩不好),员工无法左右,因为你们没有合同约束他。但是不签订合同,除去第一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注意收集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吧。 另外,如果你想解除合同但又想要求补偿金的,那么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公司调动岗位员工不同意问题的答案
  • 您之前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到期了吗?原则上,单位不能无故对员工做出降职降薪的行为,得看您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没有涉及相关的规定,如果没有,那么您单位的此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了。
    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一年折抵一个月的工资。社会保险是08年开始才强制上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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