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买方个人征信问题无法批贷,卖方提出了买方是违约,但由于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付款的具体日期,买方认为没有违约。
合同中有规定,因买方无法批贷,则要求在 30 天内全款或变更贷款银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现在卖方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能提出解约吗?

2018-09-18 11:1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
    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 您好! 【1】按照合同法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在合同中对关于构成逾期违约或迟延履行进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可以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二手房个人直接交易交定金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依据《买卖合同》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卖方给你造成的损失、迟延履行责任,也可以合理地催告后解除与对方的买卖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者你可以选择其一行使。以上就是二手房个人直接交易交定金后卖方违约怎么处理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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