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信用社贷款本金3.5万元,当初借款时寄了约8000元的回扣,但时间太长,没有实质证据。 六年来一直欠新债,利息倒在本位,最近被起诉,要我还本位共十万元,信用社违反了吗? 反过来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2020-04-06 18:1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无期限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借款人返还,但需要留出合理准备时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一般不能提前要求还款,另外就是诉讼时效开始时间不同。
    2.欠条有一定的前提,如因为什么欠钱,货款、赌债等,合法的基础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3.没有写明利息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的银行贷款利息来计算,但法院不支持利息也不违法,因为毕竟没有写明利息,而民间借款又存在有息和无息两种。你说的四倍是民间贷款的合法最高利息,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部分法律不认可。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利息除本金乘100%是利率,下面是利率简介:
      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x时间×100%。
    加上x100%是为了将数字切换成百分率,与乘一的意思相同,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
  • 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对共同还贷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目前比较倾向的做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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