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叔在建筑工地工作与人冲突,两人打架,后来受伤去当地小健康检查没有问题,打开一些抗炎药物回来吃饭,第二天当人晕倒,送到医院救援,说了脾,没救,我叔叔现在被警察逮捕了,我想问他要判多少年徒刑?

其它
2020-04-06 22:5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立法层级中属于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是法律,侵权责任法的层级高于司法解释。二者如果发生冲突,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在没有冲突的前提下,适用两者都可以。
  • 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判多少年根据触犯的罪名和程度决定。
      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