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开车撞人,现在被起诉了。 我是主要责任,她是次要责任。 我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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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赔偿,人家要是重任的话,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呢。
第一,会有两个结论,一个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伤害程度鉴定。如果伤害程度鉴定为重任或以上的,那么这个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即要受到刑事处罚,又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的,那是只承担
民事责任。
第二,你给对方所有的钱,最好能有个依据。
交通肇事哪有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不是交通肇事了,定性会更严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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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进行赔偿对方,医疗费限额是1万元,修车费是2千元,伤残死亡限额是11万,这部分和责任大小无关,超出限额部分,则按责任划分,主要责任的,要承担70%-80%,(要注意的是这部分限额包括己方超出对方交强险部分)如果还有商业险,可以就按责任承担部分向保险公司理赔,这部分按商业保险合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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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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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