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单位有住房补贴需要直系家庭到公证处,但我有一个已婚妹妹在我父亲去世前10多年有孩子在我父亲去世,死亡证明没有什么,他的家人不配合证明我们不与家人走路。

公证
2020-04-07 06: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不需要直系亲属在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由公证员与立遗嘱人直接公证,亲属不需在场。立遗嘱人进行遗嘱公证是自己权利的独立行使,无需直系亲属配合。
    只要进行了遗嘱公证,遗嘱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 没有直系亲属的遗产的继承;
    1、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处理。
    2、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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