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有个案子已经到达执行局,经执行局调解后递交调解书,书面表示到2019.6月底还欠债,两个月过去了还没递交。 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有结果。 向法院执行局出示证件,执行局不开门。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4-07 09:1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应当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下达一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应向执行法官说明,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 法院调解的特点;
    1、在人民法院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下进行;当事人之间属于和解,是广义的调解,调解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的调解,属于非诉讼调解,不属于法院调解。
    2、当事自愿是基本原则,自愿体现在完全自愿,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能强制调解,调解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事实一定要清楚而且事非分明,也就是说要依法调解。
    4、法定调解,婚姻案件属于法定调解,包括调解和好,同时也包括调解离婚二个内容。
    5、法院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调解的生效,以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为生效。

  • 1、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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