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某村干部向上级申请拨款20000元用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然后购买加工工具,后因工人不足而停工。在离任时遂与他人合办加工厂,后来本人无暇管理,把这些加工工具以一定的数额盘给他人,实拿5000元,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刑拒,应如何判刑?

刑事辩护
2018-07-04 08:1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1、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按照法律规定,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职务侵占罪五千可能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刑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