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的家庭怎样分割离婚的财产?

离婚
2020-04-07 09: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 结婚后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应以共同财产为基础分配。如老人在婚姻存续期曾为共同财产的获得有付出,离婚时可用共同财产给予相应补偿,否则,共同财产只应有当事双方分割。
    赡养老人是彼此个人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