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就是二婚,完婚近三年,他家庭暴力,我想要离异,他还去我闺女企业闹,有证,婚前给有六万彩礼钱,还有一个手镯,一枚戒指,我想问一下离异我该给男性退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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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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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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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双方已经结婚半年并没有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因此男方主张返还彩礼于法无据,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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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