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对双胞胎离婚后,请问一个女人能像男人一样筹钱吗?

离婚
2020-04-07 10:3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抚养费时,想要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 按照《最高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办理。双胞胎不满2周岁,法院一般判给母亲抚养,由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双胞胎10周岁到2周岁,一般可能判夫妻一人一个抚养孩子。双胞胎是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该征求孩子意见,和谁一起生活。【2】根据《最高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于2周岁以上孩子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同时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由双方协商即可,如果不能够协商的,就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会依法判决由哪一方来抚养子女,依据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同时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支付抚养费。

  •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