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年,男方不工作,女方被迫工作不能照顾孩子,孩子由奶奶照顾,女方要求离婚,想要孩子,咋么办?

离婚
2018-09-18 13:2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第十二条第一项特别强调: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正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需要离婚协议书的,需要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
    2、要是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可能就是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