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常会吵架,动不动就跟我闹离婚,第一次刚结婚不久就吵过闹离婚,才一年多,刚刚有了小孩四个月左右,又跟我闹离婚,好几次了

离婚
2018-09-18 13:5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多久不可以离婚或可以离婚,夫妻双方觉得没有办法继续婚姻生活,就可以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你好,夫妻双方想离婚的话不受结婚时间限制,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的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