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因为赌博,欠下了高利贷,我要跟他离婚。但是,他在我娘家亲戚借了五万块钱,而且我帮他贷了十万,要离婚,财务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8-09-18 13:5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故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如果男方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带上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于男方有赌博行为,女方需要举证,如男方因赌博被行政拘留等证据。搜索

    2、《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
  • 一,如果是赌借,不受法律保护,他不敢告的,当然赌借指在赌场欠的,如果是在赌场以外借别人的钱去赌的,对债权人来说,不属于赌借,可以告,他也敢告的。二,如果在赌场赌输了写的欠条是赌借,只写欠条,不能写借条,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怎么写欠条,写欠条是不妥当的,应当写借条。
    三,你用假名字写借条,明显是诈骗,可以告你诈骗罪,诈骗罪要判刑的。四,不管你欠赌借也好,欠高利贷也好,不尽快还清,一生不得安宁,不信你就试试,看你这一生过得安宁吗。
    五,赌博场中出恶鬼,赌博妻离子散,赌博家破人亡,赶快还清债务,远离赌场才是良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