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需要什么程序才能获得新的出生证明

2020-04-07 16:40: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件大致如下:
    1、出院结算单在医院办理,医院签发的《首次签发登机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准生证
    4、孩子的名字要起好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6、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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