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老公离异3年之后,于2019年7月再婚.之后发觉2本人没办法再在一起衣食住行.如今我觉得明确提出离异,但老公好歹不愿.我想问一下,我想根据如何的方法和他消除夫妻关系?

2020-04-07 17:0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并将该内容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
  • 合法有效的婚姻:只要经过登记,同时不属于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都合法有效。
    无效的婚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的婚姻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复婚从法律性质上就是重新结婚。复婚后原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财产的状态却不能恢复,就是说原先归女方的财产此时是她的个人财产。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和女方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她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共有财产。
    如果你提出离婚女方不肯就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就是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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