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媳妇儿近期闹着与我离异,不愿与我过啦。我家一直对她非常好,千依百顺。完婚他家没花一分钱,全是我们家的。我觉得问一问,假如离了婚,我可以向另一方索取一些完婚花销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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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既包括
结婚自由也
离婚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则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离婚主张的。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如果一方的无理取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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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
诉讼离婚了。在离婚案件中,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无过错
损害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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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
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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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