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2020年3月在阳原县驾车期内由于他的车沒有在要求時间内年审,在卓玄金南让交警队给开过2个违章罚款单,我用的驾驶本开的,到如今他都还没去解决,我回家也年审不驾驶本,我给他们打过好数次电話都没有用,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警报吗?

2020-04-07 21:2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城管所贴的违章单子的,则当事人应到城管的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对于其他的违章,则应到交警部门的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罚。
    如果要交纳罚款的,则在接受处罚后,应根据规定直接在窗口办理罚款的交纳,或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另外,如果不是被现场处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车辆年检时,就所有的违章一并接受处罚,而不是在发现违章后就必须马上去接受处罚,这样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
  •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出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但报警后最终能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取决于现场保护及肇事车辆是否还在现场,若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警是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1、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要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单也是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的。

    3、机动车在行驶中被道路上的监控拍下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压实线、占到转弯、逆行等等违法行为,在网上查到或者在交警队查到的。这个没有时间要求,什么时候去处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不予年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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