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不久的初婚,妻子证明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需要三级证明,女人说不盖章就盖孩子的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2020-04-07 23:1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生证办理条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办事员说随母入户即可。  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准生证,如下: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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