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父母亲户下有一个房子,2个老年人尚在,房屋是祖父的姓名,姥姥不容易书写,如今想写遗嘱公证,房屋归我爸爸一个人全部,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必须写二份遗书吗?一定要会书写吗?

公证
2020-04-07 23:5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   遗嘱应当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具体的个人信息;遗嘱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签名及日期。
  •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所以,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写了两份遗嘱给两个人,如果内容不抵触两份都有效,如果内容抵触则按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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