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哥哥在个人商店工作,2018年12月16日10点多工作时,左手食指第一节断了。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赔偿是多少?

2020-04-08 03:2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务工人员的赔偿应当根据用人单位或者雇佣者是否具备用工资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具备用工资质的。此时,无论是否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和伤害的发生是在工作期间,就应当按照工伤标准索赔。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受伤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赔偿。
    2、雇佣者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则应当依照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索赔。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开办汽车租赁公司的条件 :
      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六条 经营汽车租赁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
    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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