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河南的 我老公是湖北的人我们在湖北登记的结婚 我户口也转过去了 但是我们也没在湖北居住 我在河南 他在苏州 我带着四岁多的儿子 这样的情况已经三年了 因为分居时间长 没有感情 我想离婚 他不同意 请问我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离婚
2018-09-18 15:0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或者不离,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婚内财产最好双方先协调好,孩子抚养费等等(如果孩子跟女方而且又有给孩子改姓的可能,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孩子需改姓),很多地方的民政局根本没有协调这项工作,如果只是意气用事,建议先冷静过后再处理!在离之前最好想明白有没有合好的可能,离了以后会不会后悔。
    冷静的想想自己所需的生活,双方出现的问题点是否存在不可协调的可能。如果对方不是犯原则性的错误,个人建议先理性的谈一谈,毕竟离婚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双方老人以及小孩。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等均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局签一份离婚协议,就搞定了,不用上到法院)。
    如果只是单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的;或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或抚养费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上到法庭,由法官按法例判决的,就是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