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女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在领完证以后,女方因子宫内有问题而打一次胎,后面,说要开店叫我家出钱,给了4万块钱给她,结果全部拿去赌博,把戒指项链耳环全部当掉,在婚内期间,女方坚持不来我们家,没办法,就只好我去她家,在她家吃饭睡觉,现在因为我认为她不尊重这段婚姻,不想和她在一起了,提出离婚,她一直拖,不同意,说要赔偿,这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8-09-18 15:3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情况,过错方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