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北京已经起诉离婚了,在北京我和我老公打工十几年了,没有房产,没有车,没有存款,现在就是争孩子抚养权,孩子12岁了,男孩,一直都是我带大的,他都没有管过,还经常动手打我,打个巴掌都是很正常的事,都是当着孩子的面打我,说过经常骂骂咧咧的,孩子记得清清楚楚,也就2015年没有打过我,从2014年2月份到2015年8月份不上班,2015年10月份到12月份上了两个月班,又不上了,都是我在养着他,现在还不领情,过了年跑回老家扬州了,我现在就是想问问,我什么都没有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特别不喜欢他爸爸,还有在起诉期间,他还发威胁和恐吓的短信,让我放弃孩子,不放弃孩子就打残我,一起完蛋,一起下地狱一类的话,我都打印出来了,在法庭上能当做证据吗?他经常打我,我没有证据。孩子能当证人吗?还有上我单位去闹,说我上一天就闹一天,让领导把我开除,把我携带乙肝病毒的事告诉了我的领导,但是我的这个不传染,这条短信我已经保留

离婚
2018-09-18 15:5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关于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须找到法律规定的有利争取抚养权的条件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抚养问题进行了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须遵守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给予补偿原则。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