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交通事故,脸背缝了四十针。 对方的主要责任是如何赔偿

2020-04-08 13:0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的一方不管应负多大责任,只有不是受害方全责,一般都是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赔,也就是机动车方,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则按交警责任划定的范围来修车,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区分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完后,由商业险赔付的则按责任大小来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