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带著一朋友下班了情况下被一越野车撞了。随后人们两个人都受伤了。我朋友手术治疗要4万,驾驶员出了两万,随后剩余的他向我想,我给他们应当给吗???现阶段交警队责任事故都还没区划出去。

2020-04-08 13:1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非为交通事故而是其他原因,可能很难认定为工伤,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