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兄弟姐妹和我的嫂子都没有好感情,离婚了,但是我的嫂子没有离婚,但是我的嫂子玩了嫂子,但是有三个孩子,有一个大工作,有一个不知名的目的地,有一个小小的在学校,现在法庭上我的嫂子没有告诉我们,孩子的所有费用现在由嫂子承担。

离婚
2020-04-08 13:3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大事建议慎重考虑决定。
    1、离婚的方式有双方去民政局协议办理和去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所需时间较短,但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事先达成协议,否则只能起诉。
    2、离婚主要涉及孩子由谁抚养、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问题,建议你自己先想好大体方案。
    3、子女抚养方面,要根据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孩子若在2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的,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超过10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标准一般为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之间,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4、财产分割方面,除非双方对财产归属做出特殊约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要平均分担。同时,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5、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什么过错的话,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立案后,被告在五日内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如果确定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备案。
    如果双方在离婚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另一方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就子女的归属等存在问题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官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子女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