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要求离婚男人不想离婚?

离婚
2020-04-08 14:4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直接带上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是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