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加工厂上下班时出安全事故,造成成植物人,用餐只有吃软食(从鼻头通一条插胃管下来,靠针管从鼻头打上去)去医院躺了一年半了,务必要2个优秀人才能医护的回来,如今还要医院门诊,工伤事故应当咋算,是在当地出安全事故,54岁
其它
2020-04-08 17:2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1.工伤不存在安家费之说,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
合同
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由于
交通事故
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交通事故赔偿
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
交通肇事
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乙肝的药医保报销吗
3185
我的亲朋好友在一次车祸事故中负伤,在一家医院门诊清写作缝线手
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 2、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李正红专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01:41
2345
发生车祸后的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伤残鉴定费用
工地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
刘季威律师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律师费由谁来出
01:18
2345
车祸保险理赔时间
车祸保险理赔
在施工工地上下班摔了,站起来觉得没啥,又到了几小时班后,比较
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来进行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您好,我还在上下班时一不小心打磨抛光进了XX,XX是医院门诊
一是原告因工受伤而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伤保险关系;二是医疗过错后,原告与医方之间发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0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74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51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5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32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35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玉树律师
称多县律师
囊谦县律师
曲麻莱县律师
玉树市律师
杂多县律师
治多县律师
西宁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