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贷款人民币5万元,月利息4点,我担保人,2014年,如果劳动制裁的期限按照4%的利润计算,现在法院依然按4%的执行。

2020-04-08 18: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担保法》第1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的部分负补充责任,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按约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必考虑债务人是否真的没有履行能力。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清偿债务。
  •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担保合同没有约定,则保证人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其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现在虽然过了两年了,但是首先必须明确主债务履行其是否已经届满六个月,如果没有,则保证人还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如果担保条款没有写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则应按照连带保证处理。此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你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来承担还款责任,即你有权直接起诉担保人。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你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手印。你们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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