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六年多了,感情不好,离婚了,家里有套房和车,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什么也没做,我支持这房子,但我不想把财产减半,问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离婚
2020-04-09 01:1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感情不好想离婚怎么办?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婚姻自由,只要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当然可以离婚。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当事人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双方需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单人照片办理。
    诉讼离婚,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起诉。需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诉讼请求和证据
  • 同居未婚,买房后分开了,那房产如何分配才能一人一半呢: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是在同居时共同购买的,又是双方偿还贷款,则为共同财产,解除分居时可以要求依法分割。至于是否在房产证上填写名字,实际上与上面说的证据是同一的作用。
    也就是说是有证据或者房产证上有名字,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就可以证明是共同财产,写在什么栏目中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共有的性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