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住在六楼,通向我们家的进水口在五楼崩裂造成4楼和3楼被淹,依据住宅小区自来水管裂开的赔付:假如该段自来水管归属于水总表到小区业主产权年限范畴维护保养归属于物业管理合同书范畴,由物业管理公司赔付,那麼从我们家的分水表到5楼这一段是你的产权年限范围之内吗?我必须付义务吗?

2020-04-09 01: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是此条文的表述并没有准确地反映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真实含义。
    其理由是,无过错责任是不考虑过错的责任.并非只有没有过错才予以赔偿的责任。至于责任人是不是有过错,是不一定的。而这个条文的写法则是没有过错的时候才承担责任的原则。
  • 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
    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
    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但即使物业有管理责任,也不能因此就要求物业承担业主家中被盗的全部责任。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
      
    (4)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约的约定、合同终止时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余维修费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资料等的移交方法;
      
    (5)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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