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企业?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09 04: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首先你要找到单位人事主任,要求他说明停发你工资的原因。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并且员工又违反了公司某项规定,要接受某种处罚的。那么你就知道自己是否背停发工资的原因。
    假如你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无理由扣分你大工资,而且公司又不讲理,你就可以到所辖地区劳动仲裁机关(劳动局)去申请仲裁,仲裁后公司依然不纠正的可以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