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受害人的一个朋友没有出席会议时,录像机故意说,受害人没有很好的文件记录,并向与会者发出光盘。这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受害人是否如此?自被发现以来已有10年了,是否可以被起诉?如何起诉?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04-09 06:5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但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必要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
  •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n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n
  • 侵权种类有很多,每种侵权构成要件都不同,以专利侵权为例: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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