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四年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两年后分居。

2020-04-09 09:2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第四卷第二篇第1479至1484条,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16至18周岁者须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方可结婚;或在无法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下,经法院裁定特许结婚 。

    中国台湾省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

  • 一、双方均离,没有结婚证的同居,两人不是婚姻关系,对方子女不属于继子女;
    二、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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