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因涉嫌偷窃被拘留了一个多月,没有消息,没有批准逮捕,普通拘留不能超过36天啊,现在超过40天了!这是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4-09 10:5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逮捕通知书大多采用书信形式,家属需要过几天才能收到。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盗窃被刑事拘留,已经涉嫌犯罪,并且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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