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登记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100万,我作为股东占5%。 如果法人瞒着我提取资金,或者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借款,我作为股东要承担多少责任?债权人起诉股东,会实行我的个人财产吗? 请详细回答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09 14:5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 您好,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根据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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