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妻子离婚,我和妻子离婚了10个月,现在妻子很抱歉回到我身边,我可以接受她,但是第三个人永远不放手,总是缠着我妻子,说不跟他杀我妻子,然后自杀,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09 15:3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该案例的男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如果女方只是因为男方提出离婚而自杀,那么男方没有责任。  其次,如果男方已经预知女方有自杀倾向,或者女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而男方没有阻止或者置之不理,那么男方的行为就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对于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来说,如果能够履行却不履行义务的,就构成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有切实证据证明一方存在以上过错或婚姻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外,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往往首次判决不予离婚;待6个月后起诉方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根据你的情况 可以搜集有关你妻子出轨的有关证据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让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定责任,所以过错方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指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即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指配偶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打骂、禁闭等;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不过饮食、不给于治疗疾病等。遗弃则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抛弃家庭成员的目的,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配偶同居或有能力而拒绝抚养等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