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人出租车司机,承包了个人所有者的出租车。 承包期5年,押金40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现在因网络合同车竞争激烈,出租车收入千丈。 这两个月租金少3000元,上司说月末补充,如果不补偿违约,押金没有下降,汽车就收回了。 出租车市场的不景气,不是我个人的原因。 这算不算违约? 谢谢你回答我。

2020-04-09 19:1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的,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补足;处置后所得价款高于出租人的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
    出租人的租赁物取回权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 一般租车的时候,会签订合同的,合同里应该有押金退回的时间约定,过期不退,一般可采取电话催促的方式。

    如果拖的太久,租车公司态度恶劣,可以投诉到当地的运管部门。

    再不行的话,可以到百度口碑上揭露真相,相信今天的任何商家都不希望自己的丑事被宣传出去。
  • 关于租车违约问题,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价的30%,但不是说就按30%计,合同明确约定了具体违约金(只要不超过30%),就按合同执行,车主想多要违约金,如诉讼至法院,法院是不认可的。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冲裁委员会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