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1月在企业签了终身合同书,3月就拆柜了,合同书中断了,企业应当给与如何的赔付?现企业有签订协议赔偿费!合同书中断必须赔付吗?

2020-04-09 22:5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需要证件:如果公司相互之间非常熟悉,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就可以了;如果不熟悉,应当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要各自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和签约人的身份证明,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
  • 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善意履行合同,不能擅自解除合同。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例外情况。具体来说就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虽然租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存在两个条件:要么与房东协商后,房东同意中止合同;要么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合同。总之,承租人不能随意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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