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的船相撞,相互争吵。 按桑,扯她的耳朵。 她现在说因为耳膜穿孔听不见声音。 必须做刑事案件。 受了轻伤会有什么罪呢?你是怎么处罚的?

2020-04-10 01:0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依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责任应当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已经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可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
    提起的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至于赔偿多少就要看法院裁量了。
  • 造成轻伤的,情节不重的,不构成犯罪,没有刑事责任,但是责任在于自己的,对方报警处理的,警方会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