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地分居一年半。一男孩儿一女生。女性在外面租房子。猜疑有婚后出轨。但无证据。女性明确提出离异。近五年中有四年。女性沒有努力家庭年收入。

2020-04-10 09:3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的后果:
    1、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是因为对方外遇且情节严重,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
    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 法院在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数额确定的标准供您参考: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提出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注意收集和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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