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公司是科技有限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教育信息。

2020-04-10 09:4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查询链接:  查询方式  
    (一)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二)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应与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一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首先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的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对于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在企业法人的越权行为尽管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越权交易行为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张越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  
    3、如果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因此,原告对于被告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不知情的,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必然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会对交易安全造成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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