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为外国婚姻在北京结婚20年了。 我的户口还没来,但离婚了。 但是我们还在一起过。 如果我们再婚,我想问问我的户口还能不能来,谢谢

离婚
2020-04-10 10:2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现在是政府征收
    补偿是补偿房子的产权人,不是户口。
    没有影响。
    目前的补偿政策是首先考虑房产的价值(面积、单价),俗称数砖头。
    仅仅对于困难户,无处居住的,如按房产价值补偿,仍然是人均面积不足某一标准(可能15~22平米),才考虑居住人口补偿,俗称数人头。
    (必须经过内查外调,确认他处无房,并居住在被征收房产内,还要公示。)
  •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 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